为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解决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因所持本、专科毕业证为非本专业证书,在职称评定及获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时必须通过师范类本专业培训四门课程的合格证问题,福建电大鲤城学院与福建省教育学院(具有四科培训资格)联合在福建电大鲤城学院开展每年一期的持非本专业证书教师补修所教专业等四门主干学科的培训。
详见招生指南